2005年5月22日

對不同宗教的態度

其實有一固定宗教的人,對於其他宗教他能否包容﹖

今天的公教報 <聖座向全世界佛教徒> 一文提及四十年前,梵二大公有一會議文獻:<教會對非基督宗教度宣言>,其中在宣言2指:「天主教會絕不排斥這些宗教裡真實與神聖的部分」, 我的見解是,「真實與神聖的部分」應該是指誰是世上唯一,天主教和基督教認為只有天主是唯一的主 / 神,佛教則認為佛祖等,所以在宣言中,天主教徒只要認為別的宗教也在締造和平和推廣善愛,根本不必要指責。

在報導裡,天主教更積極和其他宗教溝通,報導引述總主教公佈的文件中:「此種「生命的交談」,在佛教徒和基督徒共同生活、並肩工作的國家裡,可以使他們一 方面為自己的信仰做見證,同時加深對彼此的了解,培養心中的善意,促進睦鄰的氣氛。其實許多佛教僧侶和天主教神父修女早已建立了特殊的情誼。他們歡迎彼此 來到各自的佛寺和修院,在靜思、默想、反省中結合。」

在我看來,一個人有宗教信仰是他人生意義的方向,作為基督徒,我們可能樂意將喜訊與人分享,那喜訊應該不外乎耶穌拯救世人,但我們希望其他人有基督徒的核 心價值:愛。有一點我不肯定,我聽過上天堂的不一定是基督徒,只要他能愛世人,能寬恕別人 (我不是一個好教徒,不是經常祈禱反思閱聖經……) 便有;如果是的話,那我們不用執著於上述的「真實」(construction of reality),只要他們不作我們眼中的惡,我們應替他們高興!

現時急切的,是和諧和平……文件中指重建南亞需要宗教間的合作,其實締造和平得靠不同宗教間合作!

宣揚褔音是基督徒的任務,我並不是說對於不同宗教的人,我們不用對他們說,而是我們不必要人否認他人心目中的神,但褔音的一些價值觀,可能對於其他人也有用處的!

後記:記得去年暑假訪問了一位天主教同學的校長,他在學校舉辦了一些活動,讓同學認為天主教之餘,也認識不同宗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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